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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省政協(xié)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周榕涉嫌受賄、徇私枉法一案公開開庭審理。
池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:2000年至2020年,被告人周榕利用擔任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、庭長,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,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局局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副院長以及安徽省政協(xié)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95.346萬元人民幣和0.2萬美元。其在有關案件辦理過程中,違背事實和法律,徇私枉法。
公訴機關認為,被告人周榕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。案發(fā)后,周榕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且退出全部贓款贓物,認罪態(tài)度較好。
庭審中,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(jù),周榕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(zhì)證,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指控的事實充分發(fā)表了意見,周榕進行了最后陳述,并當庭表示認罪、悔罪。被告人近親屬等旁聽了庭審。本案將擇期宣判。(池州市紀委監(jiān)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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